儿童不宜常吃多吃的20种食物
各种蔬菜巧处理
安全合理用药知识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知识
全国食品安全知识竞赛
主办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承办单位:国家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协办媒体:中国医药报、医药经济报、中国食品报、中国食品质量报、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
竞赛规则
1.竞赛时间:2006年10月16日至2006年11月30日。
2.参赛对象: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工作人员除外的所有公众。参加竞赛者须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包括真实姓名、有效证件号码、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以便确认参赛者身份,方便竞赛组织者与获奖者联系。如果获奖者的个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将被取消获奖资格。
3.竞赛办法:知识竞赛试题在国家食品安全网和国家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站上公布,参赛者可以选择网上答题或邮寄答卷的形式参加竞赛,两种形式全参加者将被取消获奖资格。参赛者只能有一次答题机会,重复答题无效。全国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答题卡复印、下载打印均有效,答题卡须在2006年11月30日前(其中,邮寄答题卡以当地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反馈竞赛组织者。
4.参考资料:请点击国家食品安全网或国家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站查询。
5.试卷回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开阳里二街53号燕南大厦807室(100069),网上答题的参赛者请认真填写答题选项,网上直接提交。
6.奖励:大赛设一等奖10名,奖品价值500元;二等奖30名,奖品价值300元;三等奖50名,奖品价值200元;纪念奖100名;组织奖若干。竞赛组织者将对知识竞赛试题组织统一阅卷,按照成绩顺序确定获奖者。如果成绩相同,将通过抽奖方式产生,抽奖过程将进行法律公正。主办单位统一为获奖者颁发奖品和证书,获奖者名单将在媒体上公布。
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答题网址:http://cfipc.com.cn/jingsai/
儿童不宜常吃多吃的20种食物
医学专家在此提醒家长,以下20种食物儿童不宜常吃多吃,否则,有害无益。
1、桔子:桔子含有叶红素,吃得过多,容易产生"叶红素皮肤病"腹痛腹泻,
甚至引起骨病。
2、菠菜:菠菜中有大量草酸,草酸在人体内遇上钙和锌便生成草酸钙和草酸锌,
不易吸收而排出体外。
3、鸡蛋:鸡蛋若吃得过多,会增加体内胆固醇的含量,容易造成营养过剩。
4、浓茶:浓茶中含有大量鞣酸,鞣酸在人体内遇铁便生成鞣酸铁,难以被人体吸收,容易造成人体缺铁。
5、果冻:果冻是由增稠剂、香精、着色剂、甜味剂等配制而成,这些物质吃多或常吃会影响儿童的生长发育和智力健康。
6、咸鱼:各种咸鱼都含有大量的二甲基亚硝盐,这种物质进入人体后,会转化为致癌性很强的二甲基亚硝胺。
7、泡泡糖:泡糖中的增塑剂含有微毒,其代谢物苯酚也对人体有害。
8、糖精:大量食用糖精会引起血液、心脏、肺、末梢神经疾病,损害胃、肾、胆、膀胱等脏器。
9、豆类:豆类含有一种能致甲状腺肿的因子,可促使甲状腺素排出,结果体内甲状腺素缺乏,机体为适应这一需要使甲状腺体积增大。
10、人参:儿童食用人参会导致性早熟。
11、罐头:罐头食品中的添加剂,对正发育的儿童有很大影响,还容易造成慢性中毒。
12、爆米花:爆米花含铅量很高,铅进入人体会损害神经、消化系统和造血功能。
13、方便面:方便面含有对人体不利的食用色素和防腐剂等。
14、葵花籽:葵花籽中含有不饱和脂肪酸,儿童吃多了会影响肝细胞的功能。
15、可乐饮料:可乐饮料中的咖啡因,对儿童尚未发育完善的各组织器官危害较大。
16、动物脂肪:儿童常吃或多吃动物脂肪,不仅会造成肥胖,还会影响钙的吸收利用。
17、烤肉串:羊肉串等火烤、烟熏食品,有强致癌物。
18、巧克力:儿童食用巧克力过多,会使中枢神经处于异常兴奋状态,产生焦虑不安、肌肉抽搐、心跳加快,影响食欲。
19、食盐:儿童食盐过多,成年后就容易发生高血压、冠心病、胃癌等疾病。
20、猪肝:猪肝含有大量的胆固醇,儿童常吃或多吃猪肝,会使体内胆固醇含量升高,成年后容易诱发心脑血管疾病。(摘自中国食品安全网)
各种蔬菜巧处理
蔬菜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辅助食物之一,人们在购买蔬菜时,通常的选择标准是外观质量好的蔬菜,也就是说选择购买颜色好看的、新鲜的、比较嫩的、无虫眼的蔬菜,这是人们看得见的,从心理上容易接受的。那么看不见的安全问题通常被人们所忽视,近些年来,蔬菜的安全性问题特别是药残超标蔬菜而引起中毒的事件,甚至造成人员死亡。因此,正确地认识蔬菜的安全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是每一个消费者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
一般来讲,叶菜类容易出现农药残留超标现象,如北方的韭菜、油菜,南方的青菜、鸡毛菜、芥菜等。农业部门根据各地蔬菜市场农药检测结果综合分析,农药残留容易超标的有白菜类(小白菜、青菜、鸡毛菜)、韭菜、黄瓜、甘蓝、花椰菜、菜豆、芥菜、茭白等等。其中韭菜、油菜受到的农药污染比例最大。
农药污染相对较小的蔬菜为:茄果类蔬菜如青椒、番茄等,嫩荚类蔬菜如豆角等,以及鳞茎类蔬菜如葱、蒜、洋葱等。
为了更安全食用蔬菜可采用以下方法处理蔬菜。
浸泡水洗法:蔬菜上沾染的农药主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一般先用水冲洗掉表面污物,然后用清水浸泡30分钟,如此反复清洗浸泡2~3次,基本上可清除绝大部分残留农药。
碱水浸泡法:先将蔬菜表面污物冲洗干净,浸泡到碱水中(一般500毫升水中加入碱面5~10克)5~15分钟,然后用清水冲洗,重复3~5遍。
储存法:蔬菜上的残留农药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缓慢地分解。冬瓜、南瓜等不易腐烂的蔬菜可以先存放1周再食用。
热水法:有些蔬菜瓜果可通过热水去除部分残留农药。常用于芹菜、菠菜、青椒、菜花、豆角等。先用清水将表面污物洗净,放入沸水中2~5分钟捞出,然后用清水洗一二遍。(摘自中国食品安全信息网)
安全合理用药知识
一、什么是安全合理用药
就是应该做到:根据病情、病人体质和药物的全面情况适当选择药物,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同时以适当的方法、剂量、时间准确用药。注意该药物的禁忌、不良反应、相互作用等。并且还要注意尽量少花钱。这样就可以做到安全、合理、有效、经济用药了。
要做到安全合理选用药品,首先应当确诊患者得的是什么病,然后对症下药,不能只凭患者自我感觉就随便用药。比如发烧、头痛,是许多疾病共有的症状,不能简单地服一些止痛退烧药就完事;又如腹痛,也是一些疾病的共有症状,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地使用止痛药,就会掩盖一些急腹症的症状,贻误病情而造成严重后果。
其实,了解药物的性质、特点、适应症、不良反应等,要选用疗效好、毒性低的药物,医师常常讲的"首选药"和"二线药"就是这个道理。
比如,止痛药有许多种类,对于一般感冒、头痛、关节痛、神经性疼痛以及妇女的经期腹痛,可选用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芬必得、散利痛、阿司匹林等其中的任何一种;对于胃肠痉挛引起的腹痛可选用颠茄、阿托品等其中的任何一种。但如果将前一类止痛药用于治疗腹痛,不但无效,反而有害。反之,用后一类药治疗头痛、关节痛、月经期腹痛同样无效。
另外,有人认为价钱贵的药就是好药,其实不然。因为药物的价格是由其本身的来源、成本、生产的产量以及生产的厂家来决定的,合资药厂生产的药就比国内药厂生产的贵,进口药就更贵了。贵不等于好,关键在于要对症。
二、家庭几种不合理用药的现象
家庭中不合理用药现象比较突出地反映在非处方药中毒和非处方药引起的不良反应上,有以下几种:
1、"老毛病"现象。有的人自我感觉不适,或"老毛病"复发,凭经验自行购药。这种做法有可能因反复使用某种药,而产生药源性疾病。看起来相似的疾病,其实并不是完全一样。反复使用一种药,也容易产生耐药性,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2、随意增减药物用量。有些病人不能按时定量,疗程不分长短,漏服、乱服现象经常出现。主要原因表现在病情稍有好转就停药;工作忙忘记服药;治病心切急于求成乱服药,加大剂量或频繁更换品种。这种不规范用药,尤其是抗生素类药物,极易导致耐药菌种增多和产生二重感染等。
3、模仿他人用药。有的病人看到别人吃某种药,感觉症状相似,自己也跟着吃。这种用药方式,忽视了同类病人的个体差异性。如常见的细菌性肺炎,不仅症状不同,而且病因也不同,有的可能是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有的可能是绿脓杆菌引起。在病因不清、不同的情况下,模仿用药等于无的放矢,轻则无效,重则延误病情。
4、多药并用。不少人有这种心态,对一时难以确诊的疾病,会盲目采用多药并用打歼灭战,这是很危险的。药物配伍得当,可以增加协同效果,若配伍不当,药物的副作用就会显现出来,相互拮抗,欲速则不达。临床上,一般一种药物能够解决的疾病,最好不用两种。药品都有一定的副作用,只是多和少的问题。
三、合理用药遵循8字原则:安全、有效、经济、适当
世界卫生组织一项调查指出,全球病人有1/3是死于不合理用药,而不是疾病本身。
药是用来治病的,但不是随便拿来就可以用。因为药物具有双重性,既有治疗作用,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副作用。如果使用不当,很可能产生不良反应,不仅达不到治疗效果,还会给患者造成痛苦。所以,如何做到合理用药,减少药品的毒副作用给患者带来的损害,已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重要话题。做到合理用药用8个字进行了概括:安全、有效、经济、适当。
用药首先强调的是安全性,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谈合理用药。安全的意义在于用最小的治疗风险让患者获得最大的治疗效果。
其次是药物的有效性,这是使用药物的关键。如果没有疗效,就失去了药物本身的意义。临床上不同的药物其有效性在程度上有很大的差别:根除病源治愈疾病、延缓疾病进程、缓解临床症状、预防疾病发生、避免不良反应、调节人体生理机能等。在药物使用安全有效过程中,还应该考虑是否经济,患者能否承受得起。如果一种药品既安全又有效但价格昂贵,患者用不起,也谈不上合理。
最后是适当,适当包括7个方面:
1.适当的药物。根据患者的身体状况,在同类药物中,选择最为适当的药物,在需要多种药物联合作用的情况下,还必须注意适当的合并用药。
2.适当的剂量。严格遵照医嘱或说明书规定的剂量服药。不要凭自我感觉随意增减药物剂量。
3.适当的时间。根据药物在体内作用的规律,设计给药时间和间隔。最合理的给药方案是设计出适当的剂量和间隔时间。有的药物需要饭前服用,有的需要饭后服用,有的要在两餐之间服用。如果不遵守服用方法,随意服用,就会影响效果或对胃造成刺激。
4.适当的途径。是指综合考虑用药的目的、药物性质、病人身体状况以及安全经济、简便等因素。患者适合用口服的药物,就尽量不要采用静脉给药。现在提倡一种序贯疗法,即输液控制症状之后,改换口服药物进行巩固治疗。
5.适当的病人。同样一种病发生在两个人身上,由于个体间的差异,即使适合用同一种药物,也要进行全面权衡,一个治疗方案不可能适用于所有的人。
6.适当的疗程。延长给药时间,容易产生蓄积中毒、细菌耐药性、药物依赖性等不良反应的出现,而症状一得到控制就停药,往往又不能彻底治愈疾病,只有把握好周期,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益。如治疗结核病要打持久战,至少需要服药半年以上,而治疗痢疾则需速战速决,一般采用3~5天疗法。
7.适当的治疗目标。病人往往希望药到病除,彻底根治,或者不切实际地要求使用没有毒副作用的药物。医患双方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积极、正确、客观的态度,达成共识。
四、什么叫做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能治病但也可能有有害的反应,我们常常把这类有害的反应叫药品不良反应(英文Adverse
Drug Reaction,缩写为ADR)。国际上给药品不良反应下的定义为: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在预防、诊断、治病或调节生理功能的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有害的和意料之外的反应。它不包括无意或故意超剂量用药引起的反应及用药不当引起的反应。
五、为什么要警惕药品不良反应?
有些药品不良反应是难于预测的。而且新药上市前临床试验的样本量有限(500~3000人),病种单一,多数情况下排除特殊人群(老人、孕妇和儿童),因此一些罕见不良反应、迟发性反应、发生于特殊人群的不良反应难于发现。有些问题必须在大面积使用后方能发现。因此,应警惕药品的不良反应,尤其应警惕新上市药品的不良反应。
六、国家为什么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国家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了解市场上流通的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并及时发现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以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对有关药品加强管理,避免同样药品、同样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从而保护更多人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
七、药品不良反应(ADR)认识上的六个误区
药能治病,也能导致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这种反应属于药品不良反应(ADR)。但由于种种原因,当前许多人对ADR还缺乏正确的认识,以致影响了自身的合理用药。笔者根据多年工作经验,现列举公众在ADR认识上普遍存在的几个误区,以引起关注。
一是把ADR与药品质量问题等同起来。有些病人服用某药后出现有害反应,虽被告之是不良反应但仍认为是药品的质量问题,甚至认为是医生乱开药、开错药所致,进而引发医疗纠纷。实际上,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不属于人为错误,在我国不作为医疗事故、医疗诉讼和处理药品质量事故的依据,只作为加强药品监管、指导公众合理用药的依据。
二是凭经验自行判断ADR发生几率。一些消费者自认为懂得用药常识,对所用药品自行判断其不良反应的发生几率,轻视不良反应可能造成的危害。众所周知,药品具有特殊性,其使用与诸多因素密切相关,这也是国家对药品实行分类管理的原因,因此,消费者最好凭医师处方购买、使用药物,不要自行判断使用。
三是认为中药和滋补品安全,不良反应少。中药的使用讲究辨证施治、合理组方,使用不当同样会引起不良反应。因为中药成分较为复杂,多种药物配伍,相互间很可能发生化学反应,形成新的化合物,进而对人体产生有害反应。滋补品也一样,即使在正常用法、用量下也可能会发生不良反应,如人参会引起皮疹、兴奋、失眠、血压变化、咽喉刺激感等反应。所以使用者在服用中药和滋补品时也应慎重。
四是片面认为进口药比国产药好,不良反应少。总体来说发达国家药厂生产条件较好,产品的杂质含量较低,药品质量较高,但这与ADR的发生不是必然关系,因为不良反应的发生是药物成分对机体造成的一种危害,并不是药品质量决定的,否则就是药品质量事故了。事实也证明,进口药品的不良反应发生几率并不比国产药品少,所以不能一概而论。
五是认为越贵的药越好,不良反应少。药品的好坏应从药效上看,而不是从价格上看,只要用之得当,几分钱的药物也可以达到药到病除的疗效。因此,绝不能认为药品价格越高不良反应就越少,效果就越好。例如很多人不分病症,习惯选择价格较高的抗菌药治疗感冒,但抗菌药并不能抗病毒,而大多数感冒又是由病毒感染引起的,结果这种不合理使用抗菌药不但达不到用药效果,反而容易导致不良反应的发生,严重的能危及患者生命。
六是认为非处方药不会出现不良反应。与处方药相比,非处方药不良反应比较少、比较轻、比较确切,但是"是药三分毒",有些非处方药在少数人身上也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甚至导致死亡。所以消费者也应重视非处方药的不良反应,严格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服用,不要随意增加剂量或次数,改变用药方式或途径。
八、超量用药不可取
近些年来,时常听到这样一种说法:"现在的药品质量不好,西药的有效成分含量不足,中药野生的少,栽培的多,治病用药必须超出常规药量才有效。"医院里的大处方越来越多,除了其他的原因以外,可能这也是原因之一。随着大众医学水平的提高和药品超市的增多,许多患者病后不上医院就诊,而是自己到药店购药治疗,也有人凭想当然超量用药。
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不敢断言没有伪劣药品进入医药市场,但这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打假力度不断加大。应当相信,大多数西药的有效成分会达到规定的指标,中药的质量也有一定的保障。
一般来说,药物均具有两重性,即一方面具有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另一方面可能具有不同程度的毒性作用。俗话说"是药三分毒"。因此,治病用药必须根据病情把握药量,注意疗程,适可而止。如用药过量,则往往由于药物的毒性作用而出现不良后果。中药的毒副作用虽较小,但临床中因过量服用中药而出现中毒的情况也不鲜见。
为杜绝药物的毒性作用所出现的不良后果,防止医源性疾病的发生,专家认为:超量用药不可取。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知识
一、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指获准上市的、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
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工作:是系统、连续地对上市后医疗器械的安全性问题进行收集、分析、解释和反馈,及时发现上市后器械出现的新的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出现变化的安全问题,针对无法有效控制、具有潜在扩散趋势的问题产品,制定相应有效的干预对策,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最大限度保证上市后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
三、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意义:20世纪80年代,美国FDA开始实施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美国自1995年以来,每年收到死亡和严重不良事件报告数近10万件之多。我国是医疗器械生产和使用的大国,目前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6500多家,经营企业1,2万家,共生产47大类3000余个品种,3万多种规格的器械产品,另有900多家企业销售汲及到48个国家的进口医疗器械产品。2005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收到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882份,报告数量居前五位的地区依次为河南、北京、上海、湖南、江苏,报告中的死亡事件涉及骨水泥、心脏起搏器、心脏瓣膜、除颤器、血管内支架、电脑遥控灌肠整复仪和血糖仪7个品种。目前我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报告数量与整个上市医疗器械的品种相比不是很多,且收集的多为死亡或者严重伤害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国家已经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作为一种强制报告制度,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对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为上市后监督管理提供依据,促进医疗器械产品合理使用与研发,均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四、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的基本原则:报告人在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可疑即报原则:报告人只要不能排除事件的发生和医疗器械无关,就应该上报,即遵循可疑即报原则。2、濒临事件原则:在医疗器械使用的过程中,有些事件虽然当时并未造成死亡或者严重伤害,但是,医务人员根据自己的经验认为,当再次发生同类事件的时候,会造成患者、使用者的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即"濒临事件",需要上报。
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范围,程序和时限:当发生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应按照要求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相应部门。其中严重伤害事件于10个工作日内报告给省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死亡事件应立即报告,并同时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六、怎样面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及其监测工作: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建立不良事件监测制度,明确不良事件监测的必要性,形成整个社会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正确认识,是极其重要的,面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首先要及时报告,有助于产品的改进,也有助于提高临床医生的技术水平,避免重复发生,造成更多的患者受害。现在,仍有不少医疗机构的领导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未给予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必要的环境和条件,导致此项工作在医疗机构未能有效开展。同时,许多医务人员对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病例也有着一些不正确的认识和顾虑,有的怕引起医疗纠纷招惹麻烦,有的担心进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对自己的医疗技术有影响,也有一部分医务人员不能判断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发生机理,所以不愿意进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三是管理制度不健全,监测责任不明确。制度是管理的依据,但大多数医疗机构没有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制度;有的虽然有制度,但并未认真执行,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不明确,责任分工不到位,导致有时候连收集到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都无人上报。
七、医疗机构自身又该做好哪些工作:一是领导要重视,这是做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前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是一项集专业、技术、管理于一体的复杂的综合性工作,又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由有专业知识同时又具有高度责任心和社会使命感的人员来从事,因此,医疗机构领导的重视和支持非常重要。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医疗机构应成立专门的监测小组,由分管院长任组长,医务科科长和医疗器械科科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护士长为成员。每科确定专人负责上报到院里,最后汇总上报市药监局,各医疗机构在会后要将本单位的监测小组名单于6月30日前上报我局留档。组长及副组长要发挥领导、组织的作用,协调各科室、各成员的工作,成员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搞好本科室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收集工作。为规范监测人员的行为,医疗机构还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同时将工作成绩纳入个人及科室的年终考核中,从而激发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大家的责任感。二是加强人员培训,这是做好监测工作的基础。监测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医护人员认识不到位是医疗机构监测水平不高的主要原因,因此,医疗机构必须对监测人员和医务人员加强培训,不断更新其工作观念和相关知识。一要定期对监测人员进行培训。医疗机构应每季度为监测人员举办一次讲座,讲授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基本概念与方法、相关法律法规、监测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国内外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最新动态,并与其他医疗机构互相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从而提高监测人员的综合素质,减少漏报或不报现象。医疗机构可印制有关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内部宣传资料,及时整理有关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资料,在内部通讯上刊登,发放到各个科室,提高医务人员合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水平。
总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我们监管部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医疗机构三方共同努力,本着对事业、人民负责的态度积极做好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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