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河市委面向全省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时间:2009-07-31 10:19:00 来源:黑河日报
经中共黑河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一批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级和名额
面向全省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20名。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全省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中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名: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73年8 月1日以后出生),副处级后备干部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含40周岁,196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任正科级职务1年以上;任正科级职务不满一年,但任正科级、副科级职务累计4年以上;任副科级职务5年以上。以上任职时间截至2009年7月31日计算。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 部门立案审查的;受过刑罚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近三年分管工作受到“一票否决”的。
三、选拔方法和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选拔。具体内容详见黑河党建网(网址:http://www.hhdjw.gov.cn) 报名时间为2009 年8 月1 日至8 月10 日。黑河市所属县(市、区)的报考人员由当地党委组织部受理报名事宜;黑河市直各单位的报考人员到市委公选办现场报名;黑河市域以外报考人员可登录龙江先锋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gongxuan.ljxfw.gov.cn)报名,也可到黑河市委公选办现场报名。公选办工作地点:黑河市政府办公楼十六楼1609室,联系电话:0456-8224098。
咨询电话:0456-8224098、8221071、8221072
监督电话:0456-12388、12380
四、待遇和管理
公开选拔任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级的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级,回试用前岗位工作或按试任前职级层次安排工作。
中共黑河市委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