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黑河市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2-12-15 10:19:08 来源:
一、《黑河市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起草的依据标准和目的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黑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中共黑河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黑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市办发〔2018〕60号)、中共黑河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粮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黑市办文〔2019〕26号)。
二、《黑河市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有哪几方面?
(一)结合机构改革中部门职能调整和名称变化情况修订。现行《应急预案》于2016年由原黑河市物价监督管理局牵头代市政府起草,2017年1月13日公布执行。成立市价格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物价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物价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国家统计局黑河调查队为成员单位。2018年,中共黑河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黑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不再保留市物价监管局,将市物价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划入市市场监管局,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划入新组建的市医疗保障局,其他职责划入市发展改革委。为进一步明确各相关成员单位在突发价格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职责,我委结合机构改革总体要求和职能划分,修订了相关成员单位的名称和职责。
(二)调整食盐调控供应职能。将市粮食局负责的食盐调控供应工作调整到市工信局。按照中中共黑河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粮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黑市办文〔2019〕26号),增加市工信局为市价格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三)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增加市价格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一是为落实黑龙江省发改委、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黑发改价格〔2021〕825号)要求,有效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对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影响,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维护社会稳定,将该联动机制涉及的成员单位市教育局、
市民政政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纳入市价格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二是为发挥好农产品和部分工业品供应在平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市场供应和价格调控能力,将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纳入市价格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三是为发挥好应急部门在指导修订应急预案中的作用,将市应急管理局纳入市价格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政策原文: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