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0-12-30 14:48:17 来源:黑河市政府办公室
一、修订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制定背景
2005年我市首次印发了《黑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随着省级预案的修订,我市在2007年、2009年、2017年先后3次开展《预案》修订工作,逐步完善灾害预警预防、预警响应条件、应急处置等内容,不断强化《预案》的操作性和实用性。近年来,随着我市自然灾害和救灾工作呈现的新形势、新变化,各级政府不断强化灾害风险管理,公众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提升,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尤其救灾职能由民政部门转隶到应急管理部门以后,国家、省对完善《预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此预案的修订是在新形势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工作思想,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市发生的历次重特大自然灾害应对工作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完成的。按照国家、省《预案》要求,充分发挥各减灾委成员单位间密切配合,高效联动,形成抗灾救灾工作合力,有效保障我市灾害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最大限度降低了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2.《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3.《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办函〔2016〕25号);
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5.《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应急〔2020〕19号);
6.《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6号);
7.《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黑政规〔2018〕2号);
8.《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政发〔2005〕46号);
9.《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黑政办规〔2020〕16号);
10.《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操作手册》和《黑龙江省省级以上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分配(调拨)与管理工作规程》(黑应急办发〔2019〕88号);
11.《黑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市政字〔2007〕18号)。
四、《预案》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为:预案共分十部分,分别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灾害救助准备、信息报告和发布、市级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附录。
(一)总则:主要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主要包括市减灾委员会、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三)灾害救助准备:明确各涉灾部门根据预警信息情况提前采取各项救助准备措施;
(四)信息报告和发布:主要包括信息报告、信息发布;
(五)市级应急响应:I级响应、II级响应、III级响应、IV级响应、启动条件调整、响应终止;
(六)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七)应急保障: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
(八)监督管理:预案演练、预案管理、宣传和培训、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
(九)附则:术语解释;
(十)附录:黑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操作流程图。
文件链接:http://zwgk.heihe.gov.cn/nry.jsp?urltype=egovinfo.EgovInfoContent&wbtreeid=1001&indentifier=zdly-02_Z%2F2021-0412006&a=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