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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创造就业岗位和鼓励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
日期:2008-3-13

黑市政字〔2008〕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四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就业促进法》,促进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创造就业岗位和鼓励自主创业工作(以下简称“两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两创”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创造就业岗位、鼓励自主创业工作,是我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就业促进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两创”工作、解决好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把思想统一到市政府关于“两创”工作的部署上来,对“两创”工作高度重视,切实摆在重要位置,推动积极就业政策的实施,为开展好“两创”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两创”工作意见的落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开展“两创”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服务、督查和综合工作。各地也要强化对“两创”工作的组织领导,抓紧制定“两创”工作方案,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措施,扎实推进,确保“两创”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季度把“两创”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统计报表报送市劳动就业局,联系电话:8272069,联系人:常德军。
    (三)明确工作责任。全市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开展“两创”工作的责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真正把我市“两创”工作落到实处。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保证“两创”工作有效开展;发改委、经委、农委、商务等部门,要在项目建设、发展工业、转移劳动力及开拓境外劳务市场等方面,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促进就业工作的落实;劳动、建设、规划和城市执法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合力抓好开发公益性岗位工作;财政部门要切实调整支出结构,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各项补贴资金足额到位;税务部门要积极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工商部门要免费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办理登记手续;人民银行要指导、督促各商业银行及时开办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科技部门要积极为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项目;非国有经济发展部门要积极为中小企业、自主创业人员搞好服务,为其发展和创业创造便利条件。
    (四)营造舆论氛围。各地要加大开展创造就业岗位和鼓励自主创业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促进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优惠政策,通过典型引导、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积极引导、鼓励各用人单位和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积极倡导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树立创业光荣、致富光荣的理念,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要积极开展创业、就业调研工作,注重总结经验、探索工作思路,培育树立创业典型,开展争创“全市自主创业十大带头人”和“全市就业十大明星企业”活动,发挥示范引路作用,推动“两创”工作深入开展。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
    (一)总体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改善民生为目标,以解决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为重点,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进一步创造就业岗位,拓宽就业领域,扩大就业渠道,加强政策支持,全面推进“两创”工作,努力开创我市就业工作新局面,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力争用3年的时间,使我市失业人员基本实现稳定就业,零就业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实现稳定就业。重点是通过发展经济、激励企业吸纳、鼓励企业挖掘和政府购买等措施,大力创造就业岗位,帮助失业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开展以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自主创业能力意识为重点、面向全体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者的创业知识、创业能力和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活动,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实现创业促进就业的倍增效益。
    三、促进经济发展创造就业岗位
    (一)依托项目和园区促进就业。要把项目和园区建设作为增加就业岗位的主渠道。充分发挥我市区位和资源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千方百计增加收入,加快“三带十区”建设。坚持市场导向,加快推进多宝山铜矿、翠宏山铁矿、三吉屯煤电一体化以及煤、金、钼、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大批重点项目建设,努力扩大工业经济总量,带动原材料、能源、绿色食品、林木产品加工、医药、化工等六大产业发展,使之成为吸纳劳动力就业的重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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