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概览 政务公开 对俄经贸 黑河旅游 两国一城 网上招商 城市建设 银企协作 经济参考 网站导航
 

外事侨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外事工作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2、制定全市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情况;协调本地区的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本地区重要的涉外事务。
    3、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的对外工作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4、审核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人出访和邀请外国相当于我国现职副厅级以上人员来访的具体报批事宜;在中央授权范围内,审批副处级及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负责正、副处级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审核和报批;为上述出国人员出具出国任务批件;办理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和应邀来访外国人士的签证通知函电以及其他领事业务。
    5、负责组织接待来访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前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接待活动。
    6、了解和检查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在国外活动情况和邀请外国人来访的情况,并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外办提出书面报告。
    7、负责外国驻我市临时外交领事机构的管理和交涉事宜;统筹安排和管理我市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临时外交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管理为外国临时外交领事机关服务的机构。
    8、管理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地市(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指导我市民间团体对外交往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属的边界事务、边境地区和口岸的外事业务和涉外事宜;指导或参与边境会谈、会晤工作。
    10、管理来我市采访的外国记者;指导我市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按照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的规定,管理外国驻我市的新闻机构和常驻记者。
    11、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及出国培训工作;处理或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12、负责对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组织外事干部的对外政策和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本地区外事工作经验。
    13、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及主管部门的文件和材料,提供关于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协同审核重要涉外报道稿和有关其他文稿。
    14、指导和监督市直各部门和各级外事机构的外事业务。
    15、认真贯彻执行《涉外人员守则》;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16、办理市委、市政府和外交部及党中央、国务院其他外事部门交办的事项;承办市边防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侨务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负责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调查研究本市籍华侨居住国的侨情和侨务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全市侨务工作的发展规划。
    2、归口管理侨务工作。对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制定的涉及华侨、外籍华人和归侨、侨眷的有关政策及所开展的工作进行必要的统筹协调。
    3、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推动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引进华侨、外籍华人和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黑河掠影
     

黑河市人民政府主办  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 备案序号:黑ICP备05000592号
黑河市经济信息中心管理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