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水利厅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拟水利法规规章并监督执行。
2、制定全市水利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
4、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
5、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6、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部门间和不同行政区划间的水事纠纷。
7、拟定水务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研究提出全市有关水利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8、负责水资源总体规划、勘察评价,负责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水务职能。
9、编制、审查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10、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
11、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
12、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
13、知道全市水务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科技交流工作。
14、承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通江路建行南侧水务局大楼
电话:8206508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