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和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通知要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履行的职责如下:
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道路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七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市区摊位占道、牌匾、广告载体设置审批、管理和建筑垃圾处置审批、管理工作,占、挖道审批和管线敷设管理工作;负责市区街路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管理、路灯建设管理和养护;负责市区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履行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其他职责。
办公地址:官渡路45号
电话:610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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