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黑河奥运期间黑河互贸区的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大岛互贸区的安全管理工作,特此通告如下: 一、2008年8月9日日至2008年9月30日期间,凡进出大岛互贸区的中国公民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接受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进出检查,否则严禁自由出入大岛互贸区。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检查,进出入大岛互贸区的中国公民要积极配合检查,违者按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行政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黑河市人民政府 200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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