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十大绩效工程和十项利民行动安排部署,结合区情实际,我区出台了《爱辉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建设。
一是提高救助额度。将救助病种由10种扩大到24种,最高救助额由全年不超过6000元提高到7000元。
二是扩大救助范围。逐步将低收入家庭中老年人重病或重残人员纳入救助对象范围,对于救助对象中“三无”、“五保户”、以及重病、重残等人员不限病种、不设起付线,给予医药费50%的比例救助。
三是对特困群体进行特殊救助。为解决特殊困难群众有病无钱医治的困难,实行了医前救助制度,截止目前,共对12名特困群众进行医前救助,救助资金4.9万元。
责任编辑:范若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