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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初中入学,休学和复学,转学,借读,跳级办理指南

中国黑河  www.heihe.gov.cn  日期:2008/9/25 9:32:00  来源:黑河市教育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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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小学、初中入学,休学和复学,转学,借读,跳级。
【办理机构】
黑河市教育局初教科
【办理地址】
黑河市教育大厦九楼初教科
【联系电话】
0456-8206620
【所需材料】
1、入学:新生一律凭教育局签发的入学通知书及户口簿或流动人口"三证" (即暂住人口身份证、相对固定居所证明和就业证明)。
2、休学和复学:须持家长申请书和县(市)区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或有关部门证明),由学校审查属实后,出具休学证明。学生康复后,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到学校和教育局办理复学手续。
3、转学:学生本人或家长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审查后,发出转学联系函(一式四联)。
4、临时借读: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介绍信。
5、跳级:家长申请,学校推荐。
【办理流程】
1 、入学:初高中新生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录取。
2、休学和复学:学生因病(因事)一学期不能到校上课者,须持家长申请书和县(市)区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或有关部门证明),由学校审查属实后,出具休学证明,经教育局审批后方准予休学。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学生康复后,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到学校和教育局办理复学手续。休学未满一年休学原因消除,并具有确切证明的可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提前复学,经同意后编入适当的班级学习;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可再申请休学一年。
3、转学:学生因家庭迁移等原因需转学,可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审查后,发出转学联系函(一式四联),经接收学校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入后,到原学校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转学手续。城区学校之间不允许转学。省重点高中之间转学,须经省教育厅批准。
4、临时借读:需到非户口所在地初中临时就读,学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不办理转学手续者,应凭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介绍信,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安排临时借读学校。临时借读期间,学校设立该生的临时学籍,记录操行评定、学业成绩,并在该生返回原就读学校时介绍给原就读学校。
5、跳级:学业成绩优异提前达到了更高年级学力程度的学生,经家长申请,学校推荐,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可提前升入相应的高年级学习。
【办结时限】
资料与手续完整,当日即可办理完成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依据】
黑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黑河市普通中学学籍管理规定》(黑市教字[2004]54号)